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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导读

大学生购房补贴新区相关部门权威解答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689天前 5537

近期,不少购房者买房后,向新区相关部门咨询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即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就一些重点、热点问题,新区相关部门作出解答。

  首先明确了可以申请2%购房补助的群体为:毕业10年以内在宁波大市范围购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和2015年8月11日之前引进宁波工作的博士,以及毕业于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并在校取得高级工证或技师证的毕业生。

  时间方面的相关问题,新区相关部门表示:购房补贴政策中规定的8月11日只是限定了购房时间,并非指8月11日以后政策就不再受理。8月11日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所购买的商品住宅,只要符合补贴资格条件且未超过“交房半年以内”的申报期限,补贴受理将会一直延续。刚买了期房、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房子要等几年后才交付的购房者,可以待房子交付后半年内,不动产证办理好后,再携带资格认定以及补贴申请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办理。对于期房,购房时间按照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来确定,只要购房合同签订时在毕业10年内,即符合毕业10年内购房这一条件,即便申请补贴时候已经毕业超过10年了,也不会有影响。所以不需要事先办理资格认定,待不动产证办理后,再一起办理资格认定和补贴申请即可。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要特别提醒。目前在新区工作,刚购买一套期房,但可能近期会离开新区,到宁波别的地方工作的购房者,要注意此项购房补贴政策全市统一,可以等不动产证办理后到工作所在地受理单位,一并办理资格认定和补贴申请。开发商不动产证是委托第三方去统一办理的,购房者要自己去催促,交房半年以内一定要申请购房补贴,逾期将不再受理。期房交房时间以一张购房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上要明确标注“购房款已结清”之类的字样。购房在宁波市鄞州、海曙全区,以及高新区、江北区部分地区的,需要先资格认定,财政部门才给盖章;购房在高新区、江北区的,建议办理前先电话咨询。

  “办理购房补贴申请前最好准备齐全材料清单。待资料齐全后,资格认定和补贴申请可以同时办理,无需跑两趟。”新区相关部门表示,新区人力资源交流中心304室位于新区机电路498号(利时广场南约150米,南洋商城对面),有疑问可致电63079871;63070265咨询。